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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4月22日,我局发布了《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直属普通高中2020年校园招聘简章》,现结合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委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确保本次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问题。按照《通知》要求,经平顶山市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本次招聘期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暂不提交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并被聘用的,须按规定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可按期毕业证明样式(具体格式见附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记入不诚信档案。
附件:平顶山市教体局直属普通高中2020年校园招聘考生应届毕业生证明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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