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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2019年,全市各级教体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顺利完成全年安全工作目标任务。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先进单位:各县(市、区)教体局及全市市级平安校园学校(届内)。
2.先进个人:从事平安校园建设、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安全保卫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单位申报条件
1.高度重视单位平安建设、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机构健全,相关制度及人员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目标责任制,职责细化,任务明确。
2.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有考核,有总结,完成年初承诺的各项工作责任目标。
3.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落实到位,有教材、有课时、有专(兼)职安全教育教师;按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积极参加市教体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培训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师生安全教育培训到位。
4.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效果明显,各种消防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消防通道畅通,人防物防技防落实到位。
5.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搞好校园周边环境。
6.切实加强校车管理,底子清、监管严,无校车事故发生。
7.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刑事犯罪和重大治安案事件,没有进京、赴省、到市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行为。
8.完成市教体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安全稳定工作的理念先进、责任意识强。
2.在单位平安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自觉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扎实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和事件。
3.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坚持把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理念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效果显著。
三、其他有关要求
1.各级教体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层层进行评选推荐,严格审查把关,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2.各单位按照推荐名额(附件1),认真填写、及时报送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申报表、考核标准评分表(自评)(附件2、3、4),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2月30日前报市教体局安全信访科102室。
3.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本地的评选上报工作。市教体局负责局属学校的评选工作,并对县(市、区)推荐的先进单位进行验收,并予以公示。
联 系 人:陈建华
联系电话:2629805
电子信箱:pjabk@163.com
附件:
1.平顶山市2019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平顶山市2019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3.平顶山市2019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
4.平顶山市2019年度平安校园建设考核标准评分表
2019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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