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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日常生活安全宣传教育的通知》(教安全函〔2020〕353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结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预防学生意外伤亡工作的通知》(教安全〔2020〕22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管理(信访)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二、各学校要切实把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贯穿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落实生命财产、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防踩踏、防中毒、防欺凌、反恐怖、扫黑除恶、校车、防灾减灾等专题安全教育,要有相应主题安全教育教案及班会记录待查,并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加强师生员工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
三、各学校要对师生员工居家、外出等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用火、出行等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增强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日常生活安全宣传教育的通知
2020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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