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安委办〔2020〕60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做好学习宣传。请各地各学校按照指导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圆满完成本年度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目标。
二、明确推进清单。确定本辖区非成建制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清单并全面推进,非成建制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延伸面不少于30%。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将非成建制学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确定示范学校。根据《平顶山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双重预防体系示范企业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精神,各县(市、区)教体局参照省级示范学校要求,选择一批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基础较好的学校,确定为市级、县级示范学校。市级、县级示范学校原则上分别不低于本地区学校总数的5%,市级示范学校确定情况请于11月25日前报县市区安全教育工作群,市县级示范学校推荐表可参考省级示范企业推荐表格式,并填写市县级示范学校汇总表。
附件:
平顶山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双重预防体系示范企业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
2020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17 联系电话:0375-2629911
ICP证号:豫ICP备07501304号-5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05号 技术支持:平顶山电子运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