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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现实需求,更好服务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和《平顶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属地管理、学校为主、自愿参加、公益惠民”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机制,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切实增强广大中小学的育人功能,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服务安排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的群体。
(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
(三)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中小学生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组织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中小学生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免费托管。
(四)服务人员。各中小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以外,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支持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服务;欢迎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服务。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课后服务,严禁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学校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五)服务程序。课后服务要以学校为主进行实施,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初审、学校核准之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要建立课后服务自愿公开机制。学校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并主动向学生、家长进行公开。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要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明确有关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党委改革部门要注重统筹联动、总结推广经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发改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本级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好相关资金;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核定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绩效工资总量;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职责,加强课后服务的指导服务和支持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管理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和质量。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坚持成本补偿原则,可由政府和家长共同承担服务成本,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强化安全管理。各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职责,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校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责任方和参与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加强督导宣传。要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政府教育督导范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安全、服务内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同时,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中共平顶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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