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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市直各职业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1〕148 号),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专部)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提升中职教育发展水平
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各县(市)要严格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加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力度,推进高中阶段职普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较低的县(市)要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作用,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
二、拓宽中职招生渠道,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2021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为3.56万人(具体名额见附件1),各县(市)、市直各职业院校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要拓宽生源渠道,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方式,积极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在职职工、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参加中等职业教育。要加强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管理,保存档案资料,精心组织教学,保证培养质量。
三、落实“阳光招生”,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办学的规定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办学质量差、教育质量不高的学校,削减招生规模;对在招生、学籍管理、实习实训和学生资助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招生中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招生。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在相关网站向社会明确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学校资质、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为考生和学校提供公平选择机会和有序招生环境。
四、服务稳定就业,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各县(市)、各职业院校要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稳定就业密切联系,广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养。要根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稳定就业的需求,调整和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努力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人才。要加大综合宣传力度,扎实落实各项宣传工作任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本地、本校实际,广泛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和新媒体等做好线上线下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教育招生、免学费、奖学金、资助、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利用致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随录取通知一同寄送等形式,让学生第一时间了解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了解接受资助的方式和渠道。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问题,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
五、进一步规范流程,严格学生学籍管理
各县(市)、各职业院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要求,加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审核,确保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完成。在开学期间,要把网上审核与实地核实相结合,按时、准确、完整地标注学籍变化情况,切实保证信息注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注册学生学籍弄虚作假行为的,各有关部门要一查到底,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对因注册工作超时、数据不准确导致无法准确查询学籍信息,无法按时资助学生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建立完善中职招生机制,努力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职业院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力度,确保完成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2021年省教育厅将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通报制度,请各县(市)和各职业院校于7月至12月的每月15日前,将当月中职招生进展情况(见附件2)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教体局职成教科邮箱。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审核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于6月28日前报市教体局职成教科审核(同时发电子稿到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2629980
电子邮箱:pds9980@163.com
附件:
1.平顶山市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分配表
2.平顶山市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情况表
3.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简章审核表
2021年6月21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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