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科室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 公文通知
各县(市)教体局,局属各中职学校:
按照《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办〔2021〕2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1〕504号)要求,我市教育系统今年的建设目标任务是职业技能培训人数4.85万人,新增技能人才4.42万人(取证人数,含新增高技能人才1.9万人)。所有中职学校都要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包括院校类和其他类)。为做好我市教育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备案工作
(一)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各中职学校要成立负责技能评价工作的专门机构,完善技能评价制度和工作机制,确定技能评价的职业(工种),组建相应的专家、考评、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加强设施设备及评价场地建设,根据自身评价需要和评价能力,申请备案面向本校学生(含在职教职工)的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的具体事宜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8号)。
(二)其他类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备案。各中职学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申请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各中职学校按照属地原则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备案。
(三)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的管理。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管和教育部门的指导,纳入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其他职业技能评价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二、广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
中职学校要结合专业课程设置、实习实训条件、教师队伍等情况,认真梳理培训项目,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各种职业培训。各学校要锚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协同驱动,聚焦大数据、软件开发、智能制造、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生态环保、文化旅游、家政服务、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主动联系产业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开展定向、订单、定岗和学徒制培训,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学校要发挥区域内统筹各类培训资源的优势,重点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已脱贫劳动力、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群体,广泛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农村二三产经营人才、农业生产人才等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三、开展院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一)鼓励学生取得职业技能证书。中职学校要引导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各类职业技能证书,掌握一技、多技之长,提升职业能力。原则上,学生毕业时至少取得 1个以上职业技能证书,鼓励学生取得不限于所学专业的各类职业技能证书。证书信息按规定纳入全国和我省职业技能证书查询系统。
(二)多方式开展取证工作。中职学校可以组织学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也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以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组织开发评价规范,经5人以上专家评审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学生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考试考核,学校组织学生进行专门培训后,组织学生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证书,优秀中职学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学生)可参加高级工等级考试考核;2.直接认定,学校对取得1+X证书的学生可直接认定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取得 1+X高级、中级证书的认定高级工,取得1+X初级证书的认定中级工;3.过程化考核,学校通过“课证融通”,将职业技能评价标准融入教学内容,将相关专业课程考试与职业技能考核统筹安排、同步考试(评价),结合学生日常学习情况,对相关专业课程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合格的毕业生或毕业学年学生可认定相应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认定中级工;4.竞赛取证,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代评作用,院校将职业技能标准融入竞赛内容,制定校内竞赛办法,根据教学和评价需要组织开展校内技能竞赛,向竞赛成绩符合条件的师生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按时完成取证任务。各中职学校要按照市教育系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取证任务(具体任务另行通知)的要求,2022年起,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当年的取证任务。各学校要把“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和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为避免重复统计,各学校要按照下达的取证任务数分别完成职业技能证书和1+X证书的取证任务。
四、加快“学分银行”建设
各中职学校要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按照《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完善职业技能证书与学历教育学分转换机制,制定学分认定办法,开展职业技能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学分认定工作,根据职业技能证书的类别和等级赋予相应学分。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学生,可按学校规定的学分认定办法转换为学历教育学分,免修相应课程,在完成规定内容的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职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把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作为学校建设的重要抓手,落实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学校加强实训基地、重点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培训能力。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责任清晰、执行有力的领导小组,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高效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和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各学校请于2月25日前将主管校长及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发送到市教体局职成教科邮箱pds9980@163.com。
(二)完善激励政策。各中职学校不得以技能培训、考证、取证的名义向在校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对学校成立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将按照《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规定,根据取证等级和数量给予评价补贴,各学校按照有关程序申领补贴,同一人员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允许各学校将开展职业培训、评价的收入和补贴用于购置培训设备(软件)与耗材、维修维护更新设备、支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考核费用(含培训师和考评员培训费用、证书考核费用、考务费用等)及其他相关费用。各学校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要将学生取证情况作为学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责任考核。市教体局将建立培训、取证工作落实情况月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评估和督导;各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每月2日前向市教体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做好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宣传工作,扩大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和社会群众积极参加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争做技术能手、大国工匠,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风尚。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3日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17 联系电话:0375-2629911
ICP证号:豫ICP备07501304号-5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05号 技术支持:平顶山电子运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