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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 关于做好申报 2020 年地方公费师范生需求 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党工委)编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 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 号) 精神,进一步优化我省农村学校教师结构,经研究,报河南省人 民政府批准,决定从 2020 年起,在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的基础上,启动实施“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 划,主要补充农村学校薄弱学科和紧缺学科师资,逐步完善农村 学校教师补充体系。现就做好 2020 年地方公费师范生需求计划申 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计划安排
1.实施范围 “小教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范围为:全省有 教学点、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且工作基础好、积极性 高的县(市)和祥符区、建安区、平桥区、浉河区、卧龙区、宛 城区、陕州区、睢阳区、梁园区、淮阳区、郾城区、召陵区等 12 个近年来“县改区”的市辖区。 “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范围为:全省农村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且工作基础好、 积极性高的县(市)和 12 个近年来“县改区”的市辖区(同上)。
2.计划安排 2020 年拟安排“小教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 3000 名,其中,本科层次计划安排 2000 名(含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 计划 100 名)、专科层次计划安排 1000 名。全部实行县来县去定 向招生。 2020 年拟安排“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 2000 名, 全部本科层次培养,实行县来县去定向招生。 所有招生计划均由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安排。
二、计划申报程序
1.各拟申报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县(市、区)教育、 财政、人社和编制等部门,要认真调研县(市、区)域内各层次 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科学制定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方案,综合考虑 县(市、区)域内教职工编制总额、公费培养教师的周期和当地 农村师资结构、师资需求和师资自然减员等因素,在省辖市有关 部门的指导下,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本县(市、区)各级学 校岗位需求计划。计划要有针对性和前瞻性,按照本县(市、区) 教师的实际需求,填写县(市、区)《2020 年小学全科教师、特 殊教师培养计划需求申报表》(见附件 1)、《2020 年县(市、区) “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需求申报表》(见附件 2)。 同时,县(市、区)人民政府就域内各级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师 资需求等情况出具计划需求报告。
2.各县(市、区)需求计划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盖 章后报省辖市教育局,由省辖市教育局会同同级财政、人社和编 制部门审核盖章后,再由省辖市教育局统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委编办, 根据各地学校实际需求情况、教师编制情况等因素,共同审核确 定各县(市、区)定向培养计划。
三、政策保障
1.小学全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实行“两免一补”政 策,即: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 助费,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在校期间,继续享受国家奖学金 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2.“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实行“免除学费”政策,即: 在校培养期间只免除学费,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在校期间, 继续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3.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协议地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 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 制、工资等手续,同时将其工资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履行好 协议管理,确保有编有岗,并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落实工资和 教师各项补贴发放、社会保险和周转宿舍安排等相关保障工作, 解决好公费培养的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评先、表彰、 职称评聘和专业成长等方面予以支持。
4.服务期内公费培养的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如需要调动时, 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小学全科教师可在本县(市、区)域内乡镇以下(不 含乡镇)农村小学、教学点之间流动。服务期满 6 年后,城市、 县镇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服 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小学全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优先保证在 本县(市、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各县(市、区)根据本 域内实际,也可安排在具有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生的中小学校任 教。 (2)“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教师,原则上安排在本县 (市、区)域内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的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务期满 6 年后,城市、县镇教师岗位空缺 需补充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的“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教师。
四、有关要求
1.2020 年是我省深化公费培养教师工作招生的第一年,申报 计划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各省辖市、各拟设岗县 (市、区)要高度重视计划申报工作,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精 心安排。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公费培养师范生的宣传、 岗位需求调研、方案拟定、信息汇总等各项基础和协调工作。
2.省辖市对所辖县(市、区)申报计划汇总审核后,认真填 写《2020 年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小学全科教师、特殊教师培 养计划需求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3)和《2020 年省辖市、省直管 县(市)“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需求申报汇总表》 (见附件 4)并加盖公章,连同县(市、区)人民政府书面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于 2020 年 5 月 17 日前,上报省地方公 费师范生培养项目执行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省教育厅教师 教 育 处 联 系 人 : 刘 会 强 , 联 系 电 话 : 0371-69691798(13598083622)。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执行办公室(原河南省农村 小学全科教师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李跃进,付珂珂,电话: 0371-65501159,18339987250,电子信箱:binglan0371@163.com, 地址:郑州市北大学城英才街 6 号(郑州师范学院),邮政编码: 450044。
附件:1.2020 年县(市、区)全科教师、特殊教师培养计划 需求申报表
2.2020 年县(市、区)“农村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 培养计划需求申报表
3.2020 年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全科教师、特殊教 师培养计划需求申报汇总表
4.2020 年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村学校”地方 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需求申报汇总表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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