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民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有利于教育人才成长的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平顶山市关于实施“鹰城人才计划”的意见》(平人才〔2013〕1号)精神, 按照《平顶山市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方案》(平教体师〔2020〕11号),决定开展平顶山市第六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不断提升教师、校长综合素质和学校办学水平,有效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健全完善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以名牌带动深化我市教育改革发展,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市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评选名额
(一)本届中小学教师评选名师150名,其中高中35名、初中50名、小学55名、幼儿园10名;评选名班主任50名;评选名校长25名。
(二)各县(市、区)推荐名师(名班主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见附件2、3);局属学校每学科推荐名师1-2人。在校学生2000人以下的,每校可推荐名班主任1人,在校学生2000人以上的,每校可推荐名班主任2人。
(三)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2020〕107号)第五条“实施保障”第四款“制度保障”中“由省辖市负责省直管县(市)的市级名师和市级骨干教师培育工作”要求,按照汝州市实际情况(汝州现有在编在岗教师13000名),本次名师评选汝州市35名(其中高中6名、初中10名、小学12名、幼儿园2名、名校长5名);由汝州市根据平顶山市名师评选通知要求,另行制定评选细则推荐上报,市教体局统一发文公布,纳入平顶山市名师管理体系。
(四)根据职业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现状,中等职业学校评选名师6名(业绩条件见附件9)。
三、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师德表现与专业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以中青年教师为培养和发展重点的原则。
四、评选对象
1.名师(名班主任)评选对象: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民办学校教师、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教研员。
2.名校长评选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现任正职校长(含正在主持工作书记,下同)。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师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近三年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应有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身心健康,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4.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7.参评名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者;
(2)获得县(市、区)级名师称号者;
(3)获得往届市级名师称号者;
(4)获得市级及以上“最美教师”称号者;
(5)获得市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称号者;
(6)入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候选人者;
(7)获得优质课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8)优秀成果市级一等奖主持人或省级一等奖前三名者;
(9)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龄5年以上者。
8.近三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有违师德者;
(2)存在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伪造荣誉证书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违背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评定者。
(4)近三年内有责任事故发生的学校校长不得参评。
(二)业绩条件
1.名师业绩条件
(1)具有较强的教改意识和课程实施能力
近五年来(2015年1月1日至今,下同),获得市级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者或省级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评比三等奖及以上者。
(2)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近五年来,在CN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两篇以上论文或有一部专著(三万字)以上;或在市级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两篇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限前三名),承担市级及以上的科研课题,并获得一项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3)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教育教学中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奖,且本人获得优秀辅导教师称号者;
近五年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中小学教师教育专家、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最美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者;
“两区”对口支教期间考核优秀者。
2.名班主任业绩条件
(1)担任班主任工作满5年(含5年),目前仍在班主任工作岗位者。
(2)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文明班集体或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
(3)注重培养学生干部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乐于指导班集体(团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班集体(团队)。所带过的班级无发生重大违纪行为。近五年指导2名及以上年轻班主任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者。
(4)注重班主任工作研究,善于学习与创新,参加过县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培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能联系实际撰写德育论文,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近五年来撰写2篇教育学术论文并在县级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其中必须有一篇是关于德育或班主任工作方面的论文者。
3.名校长业绩条件
(1)任现职以来,所管理的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办学行为规范,办学质量明显提高,学校受到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在全市有一定影响且在各级教育督导、评估、检查中得到好评者。
(2)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注重学校管理和教学研究。近五年,出版过专著;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学校有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已结项。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10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评选通知,积极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推荐上报阶段(9月11日—9月30日)。各单位要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平顶山市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方案》(平教体师〔2020〕11号)和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评选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写出推荐报告,填写《平顶山市第六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推荐表》(见附件4、5、6),连同个人评选材料: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继续教育证、专著、论文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30日前上报市“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体局北楼611室)。
3.评选阶段(10月—11月)。
(1)材料初审。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个人上报的评选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组织笔试。市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笔试由市“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信息技术、课程改革、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知识、能力及素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类评选按参评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组织面试。市级名师(名班主任)面试形式为讲课、答辩。讲课(80 分):借班上课,提前三天通知课题;课题为所教学段现用教材一课时教学内容;课时按 35 分钟进行。考查内容:板书、 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语言等。答辩(20 分):课后由评委就课堂教学有关问题进行提问(时间5分钟)。考查内容:课堂教学实际问题的处理方法,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理解与运用、班级管理及引领辐射作用的发挥。市级名校长面试形式为答辩。
(4)公示命名。通过媒体、网站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评选结果,并予以公布。
七、有关要求
1.市教育体育局成立市“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能部门,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校校动员、人人参与、层层选拔,将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班主任和善于管理、开拓创新的校长选拔出来。
3.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兼顾城乡,照顾薄弱学科,县级以下名师(班主任)评选比例不低于评选总数的三分之一。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教师教育科 联系人:樊俊民
联系电话:0375-2629917
电子邮箱:pdsjsjyk@126.com
人事科 联系人:王蕾
联系电话:0375-2629905
电子邮箱:pjw375@163.com
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薛建军
联系电话:0375-2629987
电子邮箱:pdspjk@163.com
职成教科联系人:张遂民
联系电话:0375-2629980
电子邮箱:pds9980@163.com
附件:
1.平顶山市“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2.平顶山市第六届名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3.平顶山市第六届名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4.平顶山市第六届名师推荐表
5.平顶山市第六届名班主任推荐表
6.平顶山市第六届名校长推荐表
7.平顶山市第六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推荐申报材料
8.平顶山市第六届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推荐汇总表
9.平顶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名师评选条件
2020年9月2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17 联系电话:0375-2629911
ICP证号:豫ICP备07501304号-5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05号 技术支持:平顶山电子运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