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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河南省2021年“省培计划”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2021〕202 号)安排,省教育厅决定遴选2021年省级名师培育对象、教师培训师培育对象、省级民办幼儿园骨干园长、教师并组织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名师培育对象
(一)学科及人数
1.我市遴选省级名师培育对象32人,具体学科和名额见《2021年“省培计划”一般性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
2.名额分配:各县(市、区)、局属学校每个学校同一学科申评人数不得超过2人。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和较强业务能力。
2.具备较高学历和中小学一级职称。
3.获得省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2年以上,并较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4.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
5.继续教育成绩突出。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
6.为进一步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畅通人才成长通道,对于五年来取得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不受年龄、职称和年限的限制,可破格申报。
(1)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或获得与本人相关专业领域的省、部级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或2项本人相关专业领域的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第一作者。
(2)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和中国科学引文索引(CSCI) 来源期刊目录发表相关专业领域论文者;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2篇相关专业领域论文者。
(3)参加河南省优质课大赛并获得一等奖者。
以上成就突出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创新性、引领性、真实性,突出实践的价值导向,严禁成果造假。
(三)遴选推荐程序
学员遴选推荐工作按照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择优推荐,县(市、区)教体局初选,市教体局评审确定的程序进行。
(四)材料上报
申报材料按一人一档建档上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省级名师培育对象推荐表》(附件2)。
2.县(市、区)教体局及局属学校推荐报告。县(市、区)教体局推荐报告须有主管副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局属学校推荐报告须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省级骨干教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五年继续教育证书。
8.近五年以来,获得的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课题(已结项并排名前三)、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材料均以县(市、区)为单位(局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上报,同时上报《2021年省级名师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附件3),不接受申报者本人上报材料。
(五)培训时间
2021年省级名师培养对象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由承办院校(机构)另行通知。
二、其他培训项目
(一)2021 年“省培计划”示范性项目
我市遴选教师培训师培育对象8人,具体学科和名额见《2021年“省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4)。
(二)省级民办幼儿园骨干园长
我市遴选省级民办幼儿园骨干园长培育对象62人,具体学科和名额见《2021年“省培计划”一般性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省级民办幼儿园骨干教师
我市遴选省级民办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育对象100人,具体学科和名额见《2021年“省培计划”一般性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高中学校能力提升工程 2.0
我市上报高中学校能力提升工程 2.0项目参与教师1322人,具体学校和人数见《高中学校能力提升工程 2.0 实施学校一览表》(附件7)。
以上项目各县(市、区)按照文件要求和分配名额自主遴选上报或组织学习。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层层公示,确实将师德高尚、业务优良,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师推荐上来。
(二)近五年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下列荣誉之一可优先推荐: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市级领雁人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近三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有违师德者。
2.存在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伪造荣誉证书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违背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评定者。
(四)各单位上报前,请确保上报人员信息已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内进行完善,并务必于6月16日前,将材料(民办幼儿园汇总表见附件5、6)报送至市教体局(北楼611室)。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马老师 王老师
电 话:0375-2629917
邮 箱:pdsjsjyk@126.com
附件:
2021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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