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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实施平顶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通知》(平教体师〔2021〕1号)精神,为了深入推进平顶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成果应用于课堂教学,提高教师课堂教学中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培训目标,确保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实施成效。经研究,决定组织举办平顶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线下示范课评比及研讨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线下示范课评比。
二、参评学科
幼儿园:五大领域
小学学段:语文、数学
初中学段:英语、物理、化学、生物
高中学段:政治、历史、地理
三、活动流程
平顶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线下示范课评比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评选阶段
1.各县(市、区)、局属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自主组织实施,推选出本地、本单位的优秀参评课例上报市教体局教师教育科。各县(市、区)每学科限报2人,局属各学校每学科限报1人。
2.市教体局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评教师的师德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教学技能等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分别按照40%和60%比例评出一、二等奖。
3.比赛设个人和集体组织奖,有学校管理团队成员参加比赛的单位可参评集体组织奖。
(二)集中观摩
从各学科参评课例中选择具有借鉴推广意义的课例,进行全市范围内的线下观摩活动。
具体活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评要求
1.参赛形式
课例采取“微型课”的形式,时间15分钟,需要完整地展示整个教学过程,教学过程应充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的融合应用(如交互式白板、数字教育资源等),内容要与提交的教学设计内容和课件对应、一致。
2.评审标准
参照《平顶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课例标准》(附件1)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微型课视频。录制须采用专用摄像设备,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例名称、教师姓名、单位信息。视频要求采用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B。参赛作品以U盘形式报送。
(二)参评教师的所有材料 (教学设计、课件、微型课视频)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科目——县区/单位——姓名,如 “小学 数学——新华区XX小学——张三”
(三)各单位将《平顶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线下示范课评比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市教师教育科邮箱pdsjsjyk@126.com,并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与推荐的参评课例U盘一起报送至平顶山市教体局北楼611,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过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人
马老师:0375—2629917
附件:
1.平顶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课例标准
2.平顶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线下示范课评比基本情况汇总表
2021年7月26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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