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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平顶山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平顶山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平顶山市教师教育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8月31日
二、培训对象
全市在职的基础教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目标任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完成50学时的继续教育远程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组织保障。各中小学校长是本校继续教育全员培训的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创造条件、优化环境,为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奠定坚实基础。
(二)经费保障。平顶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参照“国培计划”,3元/学时/人(计150元/人)。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积极筹措教师培训经费,保障区域内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工作正常开展。要按不低于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规定落实培训经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三)绩效保障。建立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各培训机构应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对教师网络学习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各县(市、区)、各学校应指派专人对本次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督促,市教体局将对各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适时通报。
(四)约束机制。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将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教师梯级发展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
联 系 人:赵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5-2629917
附件:平顶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23年继续教育全员培训承训机构安排
2024年5月13日
附 件
平顶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24年继续教育全员培训承训机构安排
单位 | 承训机构 | 备注 |
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 (中国)教师教育网 | |
卫东区、湛河区、高新区、新城区、石龙区 | (中国)教师教育网 | |
鲁山县、宝丰县、郏县、舞钢市 |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 |
汝州市 | (中国)教师教育网 | |
叶县、新华区 | 中国教师研修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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