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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2024年6月12日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卫艺〔2024〕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美育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潜移默化地彰显育人实效,实现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功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到2027年,美育课程教学质量全面提升,跨学科优质美育资源体系初步建成,中小学美育一体化初具规模。实现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全覆盖,美育实践活动常态化。持续举办美育教师专项培训,全力支持美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学校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育传承学校做好项目传承、发展与普及。到2032年,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全面提高。优质均衡的美育更加普及,学校美育氛围更加浓厚,学校美育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成效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平顶山市地域特点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美育教学质量。
1.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得随意削减、挤占美育课。中小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2021年修订)》标准要求,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引导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中等职业学校要开好艺术课程,保证72个公共基础必修课学时。
2.提升教师美育素养。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艺术学科教师素质与能力监测纳入教学评估体系。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教师与在校生比例达到 1:220;普通高中美育教师人数满足开齐开足美育课程需求;建设一批市级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组建美育专家库,定期组织美育培训,积极改革和创新美育教师评价机制,鼓励和支持美育教师参加优质课、教学成果奖、“中原名师”、学科带头人等评选认定,激发美育教师工作积极性。
3.推动美育课程体系一体化。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要丰富艺术课程内容,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探索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课程。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职业教育应将艺术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强化实践,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艺术课程。鼓励宝丰县、郏县等地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曲艺艺术美育课程。
4.深化美育课程改革。美育教学过程融通爱国主义精神,用好用河南本地丰富美育资源,融入美育教学实践。引导各学校加强对美育的理论性思考、规律性认识、全局性把握。转变美育课程等同于艺术课程的观念,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将美育渗透到各学科日常教学之中,发挥各学科课程的美育功能。探索开展学科交叉融合教学实践,培育跨学科、专业的美育教学、教研、教改优秀成果,推进成果转化。
(二)普及艺术实践活动
1.面向全体学生开展艺术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的群体性艺术交流展示,定期组织综合性校园文化艺术节、舞蹈节、戏剧节、合唱节、美术展、书法展等专项实践活动。每3年举办1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遴选优秀作品参加省级专项展示;每2年举办1届学生合唱节、舞蹈节、器乐节、戏剧节;每年举办高雅艺术、戏曲进校园活动。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以班级为单位的集体美育活动,确保每名学生每年至少参加1次校级美育活动、观看1场高雅艺术或戏曲演出。有条件的学校每年组织学生参观1-2次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等。开展合唱队、舞蹈队、戏剧队、美术工作坊等“三队一坊”建设,帮助学生至少掌握一项艺术特长。
2.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持续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类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校内橱窗、展示屏、校园广播、电视台、校园网等展示平台,发挥环境育人功能,建设时时、处处、人人的美育育人环境。有条件的学校要增设戏剧、戏曲、影视等社团,建设小型美术馆、博物馆、展览馆等,打造昂扬向上、文明高雅、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
3.优化校园美育环境,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非遗文化中的美育资源,融入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和体验,体现平顶山特色、发挥平顶山曲艺、陶瓷等文化传承及特色。积极培育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性的文化传承艺术社团、学校、基地。鼓励艺术社团积极参与省市重大演出,做好展示与交流。
(三)提升美育浸润实效,推进学校美育教学改革。
1.完善美育评价机制,建立学生评价体系。深化美育评价改革,充分发挥评价的牵引和导向作用,探索多元化教育评价方式,开展增值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体验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应用性评价。中小学依据课程标准组织实施全员艺术素质测评,完善艺术素质测评、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美育评价机制,将美育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中小学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充分利用美育评价机制推动学校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
2.建立美育帮扶机制。探索以县域为基点、市域为统筹、省域为指导,完善全面提高乡村美育质量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市、县、乡优秀美育教师流动授课、优质美育课堂资源共享,促进学校美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城乡学校之间“手拉手”相互学习交流和帮扶机制,为乡村等薄弱地区学校统筹美育课程教学、艺术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和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持续稳定的定向精准帮扶和志愿服务。统筹推进乡镇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美育课程设置、教学安排,采取同步课堂、共享优质在线资源等方式,提高美育课程质量,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差距。
3.完善美育资源共享机制,统筹整合社会美育资源。依托地方优势,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资源,探索实施区域内学校与艺术场馆合作交流,为学校美育教学、实践活动服务,推动学校、家庭和社会美育资源整合与联动共享。充分发挥本地博物馆、美术馆、艺术团、剧团等各类文博资源优势,调动各方资源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学校美育教学、实践活动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进大中小学美育一体化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美育浸润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
(二)强化条件保障。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学校美育工作,统筹相关经费保障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实施。各级各类学校要保障基本的艺术场地设施和器材器具,中小学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多措并举保障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小学、初中每12个班配备1间以上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齐美育器材;鼓励学校引进校外社会资源,满足学生开展美育教学和实践的多样化需求。
(三)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宣传力度。定期举办学校美育浸润成果展示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及时发布本地区、本学校美育浸润新进展、新成效,多角度深入宣传学校美育工作,突出本地特色,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学校美育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及时总结我市美育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编制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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