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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迫切需要学校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而依法治校是提升学校治理水平的基础与保障。为扎实开展好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创建学校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创建过程的首要任务,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强化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通过建立公正合法、系统完善的制度与程序,保证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活动与制度规范符合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以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目标,落实和规范学校办学自主权,以认真实施学校章程、规范和制约治理权力运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健全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为着力点,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水平,形成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平顶山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创建标准
创建标准为《平顶山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见附件)。
(一)近三年以来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评选:1.学校内部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2.学校管理制度与依法治校基本要求相违背,办学活动、管理秩序混乱,造成较大影响的;3.发生严重侵害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事件,在校内或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4.发生应当由学校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5.以虚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称号的。
(二)我市把宪法宣传学习、学校章程落地实施、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依法治教工作重点,并作为此次依法示范校创建的主要内容,没有开展以上工作的学校不得申报“依法治校示范校”。
(三)已被评为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方法步骤
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选,按照学校自评申报、县(市、区)教体局考核推荐、市教体局审查确定的程序进行。
(一)自评申报。学校按照《平顶山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量化评估指标细则(试行)》进行自评,向县(市、区)教体局提出申请。县(市、区)教体局对申报学校进行考核评估,并拟定考核评估意见后报市教体局。局属学校可以在自评的基础上,直接向市教体局提出申请。
(二)综合审查。市教体局对推荐的学校进行综合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市教体局授予“平顶山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三)择优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必须是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校申请后由市教体局优中选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参评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四)报送办法。申报2020年平顶山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按照评估指标细则将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于8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教体局北楼601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王思思 联系电话:2629915
附件:平顶山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2020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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