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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民办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民办教育综合发展奖励项目学校的通知》(教办政法〔2020〕149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主动树立绩效理念,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规范遴选评审过程,形成项目遴选过程报告,确保所申报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社会影响良好,符合申报条件。
二、因受省级申报名额分配限制,各县(市、区)原则上可申报1-2所B类以下学校,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2019年已申报享受省级综合发展奖励项目的学校不再申报。
三、各县(市、区)要认真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民办教育综合发展奖励项目学校的通知》的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连同申报学校的2019年教育行政部门年审证明、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绩效目标(见附件4)、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5)的纸质材料,于2020年8月4日前报送市教体局政策法规科(北楼601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命名:××单位2021年省级民办教育综合发展奖励项目学校推荐材料。
联 系 人:王思思
联系电话:2629915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民办教育综合发展奖励项目学校的通知(教办政法〔2020〕149号)
2020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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