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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改厕工作的通知》(教办发规〔2020〕229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改厕任务涉及宝丰县、郏县、鲁山县、舞钢市、叶县、湛河区、新华区、卫东区、石龙区共计472所不卫生厕所,多数县、市未完成改厕任务。2020年规划的建设任务务必于年底前(12月10日前)开工建设。
二、部分县仍有未纳入规划的不卫生厕所。未纳入改厕规划的县务必于10月25日编入建设规划,并形成纸质文件报送市教体局发展规划科。
三、下达有中央专项改厕资金的县,将中央资金改厕使用项目情况一并报送。
四、及时报送工作进度。按照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确定专职人员及时报送改厕项目建设工作进度。
联 系 人:赵宏亮 赵建河
联系电话:2629937
电子邮箱:pdsedufgk@163.com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改厕工作的通知(教办发规〔2020〕229号)
2020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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