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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场舞、暴走团、健步走”作为一种简捷方便的锻炼方式受到许多人的喜爱,是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之一,但日益衍生出的噪音“扰民”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引导群众文明开展健身活动,促进平顶山市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有序发展,创造秩序和谐、环境宜人的公共空间,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发出“静音广场舞,规范暴走团、集体健步走”倡议,请大家共同遵守。
一、控时降音,文明健身。在开展、参与广场舞、暴走团和健步走活动时应兼顾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作息。提倡夏季在21:00前结束,其他季节在20:30前结束,持续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活动声源处音量最高不超过85分贝,在距离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物一米处的音量最高不超过45分贝。如遇重要活动、事件,逢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应暂停活动。
二、遵纪守法,加强自律。开展和参加广场舞、暴走团、健少走等集体活动时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有关部门依法管理。活动场地尽量选择远离住宅集中区域的场地,做到不扰民、没噪音、不占道,不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
三、团结友善,和谐相处。参加广场舞、暴走团、健步走时要文明礼让、互帮互助,不以年龄、舞种和表现水平相比较,不得恶意比拼音量。要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友好协商,理性化解社会矛盾。
四、崇德守礼,爱护公物。要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守则、社会公德,崇尚科学、文明健身,要保护自然环境,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健身场所规章制度,不得以全民健身为名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活动。
五、身体力行、广泛宣传。全市市民通过身体力行,向亲人、朋友积极宣传解读文明健康和谐的健身方式,以个人带动家庭,再通过家人带动周围的亲戚朋友,形成崇尚文明的良好道德风尚。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争做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拥护者、先行者、实践者、宣传者,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汇聚每个人的力量,凝聚起社会治理的磅礴之力,形成“人人遵守、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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