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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新闻发布的作用,把市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新闻、信息发布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门户网站所发布的“教育体育局文件、公告通知”的内容是经办公室审核、领导签批,经内网发布并允许发布至公网的信息,以上内容均由文件经办科室上传科室门户网站并待审,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三条 门户网站所发布的“新闻动态”的内容是经活动承办科室撰稿,科室负责人审核后上传科室门户网站并待审,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四条 门户网站所发布的“基层新闻简报”的内容是经各供稿学校提供,“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县区动态”由信息中心初审并上传,经板块负责人审核后终审主页显示,信息中心板块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五条 市教育技术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终审并显示主页。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开之日起施行。
2019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张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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