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19—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01-25 来源: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2024年1月16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19—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有关负责同志就《通知》的拟定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绩效评价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以下简称两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启动“双高计划”,经过五年建设,实施期已满。按照《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施期结束后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和对象是“双高计划”的197个建设单位。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评价学校层面和两个专业群层面的建设情况,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评价学校层面和一个专业群层面的建设情况。
三、绩效评价的内容和评分比重是什么?
答:根据“双高计划”项目管理要求,绩效评价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建设绩效完成情况,二是资金保障和使用情况,三是项目建设水平。对于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评分=学校层面建设任务评分*50%+专业群A建设任务评分*25%+专业群B建设任务评分*25%;对于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评分=学校层面建设任务评分*30%+专业群建设任务评分*70%。
四、绩效评价工作的进度安排是什么?
答: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建设单位总结自评、省级评价、两部复核的流程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是2024年2月28日前完成学校自评,2024年4月8日前,完成省级评价,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两部复核。
五、如何开展省级评价?
答:一是制订工作方案。成立省级绩效评价组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效导向,做好具体工作安排;根据《通知》中的“双高计划”建设绩效评价标准,结合各省实际需要和建设基础,制定绩效评价细则。
二是绩效评价方式。组织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访谈座谈、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总结报告和数据进行核查确认并评分。
三是提交总结报告。各省完成省级评价后,按照参考提纲撰写地方推进“双高计划”总结报告,同步上传至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
六、如何开展学校自评?
答:第一步,在监测平台填报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数据。第二步,在相应建设任务及指标项下上传佐证材料,并选择性上传典型案例。第三步,组织自评,撰写建设单位“双高计划”总结报告,上传至监测平台。第四步,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双高计划”项目审计,出具项目审计报告,上传至监测平台。
七、学校撰写总结报告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建设单位“双高计划”总结报告要着重突出实际取得的效果,文字简练,既要体现出任务完成、承诺兑现的进度和程度,又要凸显出学校和专业群在对接国家重大产业布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在落实“一体两翼五重点”战略部署方面的特色经验做法,突出支撑力和贡献度。
八、本次绩效评价与中期绩效评价存在哪些区别?
答:一是工作目的不同。中期绩效评价是在项目进行中的过程性评价,重在了解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督促建设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低的建设单位加大建设力度;本次绩效评价是对“双高计划”建设成效的结果性评价,系统梳理“双高计划”建设成果,总结凝练建设单位特色经验做法,引领带动高职教育改革发展。
二是考核内容不同。中期绩效评价主要考核绩效目标完成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在考核建设任务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同时,对各建设单位的建设水平进行横向比较,注重对学校和专业群支撑力和贡献度的考察。
三是结果运用不同。中期绩效评价重在找问题,找差距,部署“双高计划”中期调整和下一阶段工作;本次绩效评价重在结果导向,评价结论分为“优”“良”“中”“差”四类,结论为“中”“差”的限期整改,结论为“差”的建设单位不得进入第二轮“双高计划”遴选。
相关文件: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2019—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