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二级机构 - 学生资助和健康管理中心 - 公文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相关直属单位:
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豫市监〔2020〕8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教体局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切实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公安局要及时受理市场监管等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食品案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依法严厉打击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卫健委要开展校园营养健康监测,采取营养健康干预措施,优化膳食结构,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
二、深入推进“4D”“6S”规范化管理模式。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及教育体育局要进一步加大校园食品安全“4D”“6S”管理模式推广力度,督促指导学校及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搬家式大扫除、大整理,改善硬件设施,优化场所布局,推行色标管理,规范物品存放,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全面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全面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及教育体育局要全力推进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我市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摄像头安装全覆盖,把食堂后厨从幕后推到前台,切实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实时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
四、按时报送工作信息。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每年6月25日、12月10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见省局附件)。2022年12月5日前报送三年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给对口部门。
《河南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豫市监〔2020〕81号)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平顶山市公安局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17 联系电话:0375-2629911
ICP证号:豫ICP备07501304号-5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05号 技术支持:平顶山电子运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