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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教育体育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2021 年秋季开学在即,为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巩固我市今年以来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在校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 2021 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工作部署
学校供餐群体特殊、人数众多,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
(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体育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严格 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克服松懈侥幸麻痹思想,坚决防止工 作挂空挡、措施不落地,定期分析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形势,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精心部署、认真落实,抓紧抓实 抓细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体育局要部署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体育局 会不定时对各县(市、区)学校进行明查暗访。
一查管理制度健全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 版)》《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明确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
二查管理工作执行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 负责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 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三查场所物品清洁情况。重点自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是否无垃圾、 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场所内是否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前,应对食品处理区内的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一次搬家式、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四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重点自查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互联网+明厨亮灶”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五查食品原料合规情况。重点自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 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 期内、感官性状正常。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处理区 内留存的已开封包装食品,一律清除库存。
六查各类用水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自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 加工制作用水和师生生活饮用水水源(含备用水源)安全,并及时更新 轮换各类容器内存放的备用水。使用自备井水源为饮用水的是否持有本 年度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七查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要掌握所有从业人员返校前 14 天的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暑期有出境、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员工返校前需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强化入校人员核查、登记,严格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患有发热、腹泻、 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是否暂停工作。
八查人员规范操作情况。重点自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 全法律法规要求,是否下载“豫食考核”APP 并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开,熟制食品烧熟煮透。
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学校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并及时复核整改结果。
三、强化部门协同,严格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体育局要深入一线,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学校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扎实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当天顺利、安全开餐;严格落实校领导陪餐、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 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科学组织学生就餐。对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食品安全状况较差、校领导陪餐和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落实走过场的单位,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增加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倡导勤俭节约,加强社会共治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体育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反食品 浪费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督促 指导学校突出抓好校园餐桌节约的教育管理,大力提倡“厉行节约、反 对浪费”的校园风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开展“光盘行 动”,在校园内、食堂内张贴相关宣传标语,切实强化学生节俭意识和 节约习惯,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良好美德。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 育,扎实组织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指导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 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提升师 生自身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要督促学校和供餐单位把食品安全工作 做实做细,全面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和“6S”规范化管理,保证视 频设备在线率,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鼓励学校积极公开 食品安全信息,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体育局于 9 月 22 日前将秋季开
学前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分别报送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和市教育体 育局学校卫生保健站。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何林倍 2588105
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刘素华 4973121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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