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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河南省 2021—2 022 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21〕 311 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平顶山市 2021-2022 学年中小 学教辅材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的推荐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及时发放“致学生家 长一封信”,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各学段一个 学科每个版本选择 1 套教辅材料的要求,做好《目录》内教辅材 料的推荐工作,确保满足学生需求。普通高中一年级使用根据 2 017 年版课程标准编写的教材配套教辅材料。普通高中二、三年 级仍沿用《平顶山市 2020-2021 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中推荐的 2003 年版课标教材配套教辅材料。除此之外,不得向中小 学生推荐任何其他教辅材料。
二、切实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工作
各学校要将《目录》在校园信息公开栏内张贴公告,供学生 自愿选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 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目录》内 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与相关发行部门联系,做 好统一代购工作,认真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各学校要树立 档案意识,认真做好“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公示和《中小学教辅 材料征订备案表》等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小学教辅材料征 订备案表》按属地管理,于 9 月 30 日前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 章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严格加强对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的监督管理
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等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 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市教辅材料推荐评议政策,切实 加强对教辅材料的出版、征订、发行、使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 理,及时解决教辅材料推荐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学校不得 通过不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订购教辅材料,杜绝 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发行单位要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 发行工作,树立为教育服务,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服务到区域内每所学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要严格按照《目录》 的内容组织发行,严禁对《目录》中各品种教辅材料增加内容、增删册次,严禁随意扩大征订范围,严禁搭售《目录》之外的任 何商品。确保教辅评议政策落实到位。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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