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二级机构 - 学生资助和健康管理中心 - 公文通知
各县(市)教体局,市属各有关职业院校,局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暂行办法》(豫教财〔2019〕15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函〔2020〕390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20年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则
1.按照我市每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实际执行人数为基数进行测算分配。
2.对品牌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予以一定程度的倾斜。
3.每年分配额度时将根据上一学年各县(市)和各学校中职国家奖学金学生评选质量及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4.对以农林、地质、矿产、水利、养老、家政等专业和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人才紧缺专业为主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
5.办学行为不规范(上一年在财务管理、学生资助、实习实训等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适当调减。
二、评审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中纳入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名单,且在2019-2020学年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评审条件
在2019-2020学年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具体条件为:
1.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2.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年级同一专业排名前5%(含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以上和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国际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前8名,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5)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7)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8)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学校须对申请学生提交的以上证明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通过后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并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四、评审程序
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按规定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学校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与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评审,学校审定通过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过程中,要按规定保护学生的隐私。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上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组织专人对所辖学校上报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及时完成本辖区中职国家奖学金材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五、填报要求
1.对于学习成绩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的学生,要严格审核其是否满足“表现特别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经过学校审查后用A4纸复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复印件附在个人申请审批表后一并逐级上报。
2.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统一使用《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见附件2)规范填写:(1)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使用个人印章代替签名;(2)“年级(专业)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3)“在校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奖项名称和日期按照证书的内容填写,各奖项按照获奖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县(市)和市属中职学校上报材料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A4幅面纵向打印)与电子版(WORD格式)各一式一份,纸质版要加盖县(市)教体局或市属学校行政公章。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主要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评审结果、经验、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2)《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A4幅面纵向打印)和电子版(PDF格式)各一式一份。
纸质版审批表均不需要统一装订、不需要统一编号,但排列顺序务必要与《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中名单次序保持一致。上报的申请审批表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表现特别突出”学生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要附在个人申请审批表后一并上报。上报的申请审批表和所附材料均要求为A4幅面。
PDF电子版要求如下:1.要确保纸质版与PDF版两者严格一致; 2.PDF必须清晰可辨,不能存在文字图像变形或模糊的现象;3.PDF采用1名学生1个电子版文件的方式逐级上报市中心。
(3)《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版(A3幅面横向打印)与电子版(EXCEL格式)各一式一份,纸质版要加盖县(市)教体局或市属学校行政公章。
2.10月16日,各县(市)各学校要派熟悉国奖评审工作的同志将上述三项材料按照规定的要求报送至市资助中心,并接受材料的初步审核。
3.10月20日前市教体局将召开全市中职国家奖学金专家评审会,审核各县(市)各学校上报的奖学金材料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4.12月31日前,各学校根据教育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终审名单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审批通过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将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奖学金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文渊 3738156
附件:
1.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9—20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2019-20120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
4.平顶山市2019-2020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020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郑梓娟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 4104000017 联系电话:0375-2629911
ICP证号:豫ICP备07501304号-5 豫公网安备41017202000105号 技术支持:平顶山电子运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