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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确保校服准入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就2020—2021学年中小学校服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市2020-2021学年中小学校服准入工作,按照《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校服审定准入制度的通知》(平教〔2012〕2号)和《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服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平质监联发〔2012〕4号)要求,在2019-2020学年的基础上暂沿用一学年。
2.认真做好征询工作。各单位要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及时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校服采用的款式、面料,学校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充分征询家长意见,进行自主决策。
3.认真做好公示工作。校服准入企业及校服的款式、面料、质量、价格等信息须公开透明,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 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工作。为确保校服质量,校服生产企业送达各中小学校的校服,必须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各中小学校在接收校服时,要认真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不合格的校服要拒绝接收,坚决避免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事件发生。
5.认真做好中小学生校服档案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树立档案意识,规范档案管理,认真做好“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公示和质检报告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和利用等各项工作。
2020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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