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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党组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
评选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使干部职工学有标杆、干有示范,经研究,决定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党员示范岗”标准
1.思想作风好:政治立场坚定,与党组织保持一致,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服务态度好:能认真践行文明服务“五个一”“五个好”,按照“五优”文明服务内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工作实绩好:能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立足岗位职责,认真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明显。
4.遵纪守法好:能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和政策规定,依法办事,清白做事,无群众有效投诉及违法违纪问题。
(二)“党员先锋岗”标准
1.党性觉悟强:具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始终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能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出现。
2.宗旨观念强:能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善于奉献,工作中能吃苦耐劳,不计较个人得失,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3.业务能力强:精通岗位业务,工作效率高;能立足本职,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争当行家里手和业务标兵。
4.表率作用强:能处处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善于发现和解决工作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主动为群众着想,服务工作受到群众的一致公认,个人口碑好、社会评价好,共产党员先锋表率作用明显。
二、评选办法
1.推荐申报阶段。机关及二级机构各支部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法,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各1人,被推荐人填写推荐表,于10月16日前上报机关党委。
2.初步审核阶段。10月20日前,机关党委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考评,初步确定“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名单。
3.公示宣传阶段。初审名单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在全局范围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设置“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工作牌,对确定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号召干部职工向先进学习。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机关及二级机构各支部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对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为教育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评选工作。
2.严格程序。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把关工作,把真正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的个人推选出来。
3.广泛宣传。要对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4.参照执行。局属各学校参照本通知在各单位组织“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并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教职员工向模范学习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张延伟 刘晶晶
联系电话:2629963 2629973
邮箱:jgdzz9903@126.com
附件:1.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党员示范岗”推荐表
2.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党员先锋岗”推荐表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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