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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对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进行督导的

通   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加强对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相关工作的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成员

组  长:陈晓辉

副组长:冯学伟

督导一组:董科伟、周煜焜

督导二组:杜  博、史书盈

二、督导重点

      (一)组织领导情况

1.是否成立有相应领导组织,对全系统应对疫情工作进行统一指挥。

2.是否建立有疫情防控信息报送机制。

3.是否对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4.是否对各学校应对疫情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市教体局机关工作情况

1.指导各学校开展防控宣传情况。

2.舆情引导情况。

3.科室人员是否在平,是否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值班制度。

4.是否及时对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

5.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以及物资储备和调拨是否到位,是否能够满足本系统当前疫情防控救治需求。

     (三)直属学校工作情况

1.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在平,是否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是否在岗值班;各学校是否及时上报疫情信息。

2.是否违规提前开学。

3.是否配备有必要的体温检测仪器和消毒药品;是否建立留校学生体温检测制度;是否在公共场合、关键出入口位置等设立体温检测点;是否对学校值班室、门卫室等人员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处理。

4.是否做好湖北返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疫情防控;职业学校是否做好外出实习返校学生的健康监测;是否做好春季开学前各项筛查、科学宣传、舆情引导及管控;开学后是否严格做好晨午检制度和报告制度。

5.各级各类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后备人才基地是否按规定停止训练。

     (四)其他需要督导的方面

三、相关要求

     (一)要积极学习掌握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的措施要求,熟悉市教育体育局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切实守责负责尽责。

     (二)要在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稳妥有效的措施履职尽责、加强监督,切实督促市教育体育局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措施要求落实到位、见到实效。

    (三)要畅通信访举报途径,接受针对在应对疫情期间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直属学校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等情况的信访举报。

  四、严肃问责

   督导期间,对有令不行、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应对疫情工作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查处;对造谣传谣、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纪依法予以打击。

督导一组联系方式:15836998387(董科伟)

督导二组联系方式:15617309699(杜  博)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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