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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持续纠治“四风”问题,严防“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市纪委监委有关精神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提高思想认识

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好“六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高档烟酒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及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土特产、高档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违规用公款搞各种接待;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准配备公车等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抵制不良风气,落实好“八个不准”:不准违规收受月饼、土特产等节礼;不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不准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不准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不准餐饮浪费;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不准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

二、认真履职尽责,落实主体责任

要督促各级党组织主动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对标对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严而又严的态度抓好纠治“四风”各项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五带头五严禁”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头践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将各项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敢于“亮剑”,不护短遮丑,做到真管真严、长管常严,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力量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节日期间纪律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持续巩固市教育体育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成果,紧盯“关键少数”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不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四风”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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