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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源: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浏览次数:
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3月31日,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市残联原正县级领导干部冯世龙违规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8年8月,冯世龙利用其担任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党组书记等职务影响,先后多次在宾馆酒店安排私人宴请,共计花费2.956万元,事后安排市残联办公室人员变通入账报销。冯世龙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冯世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叶县水寨乡村建所所长刘江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娱乐活动问题。2019年9月,刘江威为水寨乡村民董某办理种植合作社用地手续提供便利,事后接受董某安排的宴请,并于就餐后到叶县某KTV唱歌娱乐,共计消费3500元,由董某支付。2020年12月,刘江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鲁山县第十九中学校长李兴军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20年8月11日,李兴军操办母亲去世一周年祭奠,在设宴待客时违规收取学校教职工等管理对象礼金共计3300元。2020年11月,李兴军受到预备党员延期一年转正处理,所收受礼金已退还。
    四、郏县畜牧局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主任丁二军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7年,丁二军担任郏县畜牧局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副主任、主任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折合人民币2530元。2020年12月,丁二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市纪委监委强调,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这些问题,就是要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市纪委监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突出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风气,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以优良作风迎接建党100周年,以新风正气彰显担当作为,为我市“建设全国转型发展示范市、争当中原更加出彩样板区”提供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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