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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14 来源: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浏览次数: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市物资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杨俊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7年4月,时任市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杨俊主持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共5人,每人每月发放燃油补助1000元,至2020年10月共计发放14.6万元,其中杨俊本人领取2.6万元。2021年5月,杨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李卫东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7月至2020年4月,在春节、中秋等节假日期间,李卫东利用个人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便利,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6次,共计1726元。2021年3月,李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三、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任科员李鹏浩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6年至2019年,李鹏浩在担任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中秋节、春节之机,收受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党某林(另案处理)、辖区施工承包人张某峰等人所送月饼、烟酒、土特产等礼品,折合人民币3.2万元。李鹏浩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李鹏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四、新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沈卫东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等问题

2019年8月22日至25日,沈卫东在赴乌鲁木齐市办理冯某某诉前保全手续时,多次接受冯某某宴请、旅游安排及礼品。2021年8月,沈卫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上述四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利用职权私车公养;有的借过节之机收受礼品;还有的在执行公务中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干部视党纪为儿戏,思想不重视,行为不知止。双节前对这些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是给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剂预防针、清醒针,就是要提醒广大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远离“节日病”“常见病”,让清风正气充盈中秋、国庆佳节。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讲话中,要求全体党员要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记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的伟大建党精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严于律己,又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地。财政、机关事务管理、接待等职能部门要履行管行业管作风职责,强化对津补贴发放、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的监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好“责任田”,及时规范完善制度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勇担使命,敢于斗争,持续巩固拓展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的高压态势,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要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纠治,对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批示的“吃公函”“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虚构凭证违规吃”等违规吃喝新表现,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深挖吃喝背后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问题。要加强研判分析,注重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高效识别、精准监督,综合运用实地查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四风”新形势、新变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节点监督,坚持见微知著,及时发现苗头问题,抓早抓小,及时帮助提醒。要强化精准执纪问责,对查实的顶风违纪问题,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适时选取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传导压力,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为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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