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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日常监督打牢基础 —— 一论廉政风险点排查

发布时间:2020-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强化日常监督打牢基础 —— 一论廉政风险点排查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建民早在年初九届市纪委五次全会上就专门作了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又特别强调可以采取居家网上办公方式将这项工作抓紧启动起来。如今,疫情防控形势趋于稳定,纪检监察工作转入常态化,李书记依然强调将廉政风险点排查作为今年工作的开题之举。足见对此项工作之重视。

 

然而正如其他创新性工作一样,往往是主要领导认识超前、高度重视与执行环节的政治站位不够高、领会意图不精准形成的反差,成为影响工作效果的重要制约因素。一些单位排查工作离预期还有较大差距,究其原因,首先是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价值定位认识不清,思想上不够重视,甚至从一开始就有应付差事的想法。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得力举措。风险防控,最初是企业经营管理上的一个概念,引入到预防和治理腐败领域,体现了我们党对腐败发生规律和防治腐败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腐败本质上是公权力的滥用。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而要管住权力,必须增强制度针对性和监督有效性,牛栏关猫不行,网家雀的笼子也关不住野兽。只有以管住权力运行、防控廉政风险为目标相应匹配制度的刚性和监督的效力,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现了在反腐败问题上从被动惩治向主动预防的转变。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惩恶打伞一起抓,高压惩腐的震慑效应持续巩固。与此同时,我们通过深化“三转”,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有力削减了存量,又有效遏制了增量。实践证明,惩治的一手决不能松,但这种监督未免失之于晚,代价太大。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从被动惩治转向更加主动地预防,坚持未雨绸缪,从大量案件暴露出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入手,立规建制、强化约束,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是贯彻“三不”一体战略,实现标本兼治的有效载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是党中央着眼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防治腐败问题作出的战略部署。此前,河南省纪委创造性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成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的典型范例。今天,我们进一步提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对以治标促治本思路的进一步深化。即便一个系统、一个单位没有发生腐败案件,也要举一反三,查找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完善约束权力的内控制度,加强有针对性地监督,使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使干部在制度约束下主动规避廉政风险,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报告指出,“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的空间。”这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只有把权力运行的风险点找出来,才能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上做到有的放矢,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查找廉政风险点不是给谁交住差的问题,而是给自身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找准靶子,找到抓手。(云平)(引自:清风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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