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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9月1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王小平率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到我市,就《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副主任荆建刚,副市长刘颖,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会良陪同调研。
上午,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市一高新校区、平顶山一中附属中学(市七中)和宝丰县第一高级中学、中小学研学教育基地等地,实地调研我市在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学校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课程开设、师资配备和条例贯彻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我市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介绍,并向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者代表、市直学校校长代表和法律界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教育督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教育督导立法是推进党和国家教育政策落实、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行为。这次到平顶山开展立法调研,既是规定程序,也是想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充分吸收良好经验,群策群力,共同把条例制定好。
调研组表示,平顶山市教育督导工作扎实有力,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对立法调研十分有帮助。调研组将积极认真吸纳调研成果,抓紧修改完善条例,努力把条例制定得更科学、更完善、更实用,推动条例早日实施。希望平顶山市继续加大对教育督导工作的扶持力度,创造更多好经验,努力把教育办得更加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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